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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人事处]关于委托国(境)外大学培养博士预报名的通知

    作者:宣传部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11-28

    校属各单位:

    根据《js9900金沙委托国(境)外大学培养博士项目实施办法》(湘科院党政办通〔2017〕4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预报名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根据学校的师资实际情况和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拟从教学学院有计划选派一定数量的一线教学和科研骨干教师赴国(境)外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委培)。

    二、选派大学

    1.与我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的大学;

    2.各教学学院自己联系,学校审查通过的大学。

    以上两类大学获得的博士学位均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三、选派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在40岁以下,来校工作四年以上的一线教学科研青年骨干教师,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表现突出,且主持过省级教学或科研课题1项以上、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具有学成回国为学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心健康。

    4.外语基础好,通过对方大学外语面试,能胜任读博期间外语要求。

    四、相关待遇:参见《js9900金沙委托国(境)外大学培养博士项目实施办法》(湘科院党政办通〔2017〕42号)(见附件1)。

    五、材料报送: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填写《js9900金沙委托赴国(境)外大学培养博士人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另将电子稿发至szzc514@126.com),并于12月5日下午5点前统一报送人事处514办公室。联系人:赵意成,电话:6381163。

    六、其它事项:学校将根据预报名情况进行研究筛选后通知入选人员办理相关委培手续。

    附件:

    附件1:《js9900金沙委托国(境)外大学培养博士项目实施办法》

    附件2:《js9900金沙委托赴国(境)外大学培养博士人员基本情况表》

    人事处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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